私家调查公司-已婚男竟把共同财产赠小三原配霸气出击维权
相濡以沫的丈夫不仅出轨
还将自家的财产拱手他人
给“小三”转账40万余元
获悉此事的原配妻子气愤不已
将“小三”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
丈夫赠与“小三”的财产
能否要求返还呢?
当然能!
案情回顾
小张(化名)和小冯(化名)是夫妻,他们2011年结为伉俪,并于当年4月喜得贵子。2015年,小周(化名)与小冯相识,两人随后产生了婚外情关系。
2016年至2020年这四年间,小冯在未告知小张的情况下,为小周购置了岳阳市某小区的房产,花费5万元,又投入18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和家具购置,还承担了109022元的房贷,另外又支付了7万元用于开办美容学校,各项支出累计达409022元。小张为捍卫个人权益,将此事提交至法院审理。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确认,小张与小冯之间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小周获得小冯赠送的财产时没有提供等价补偿,因此不属于有偿获得,无法按照善意取得规则执行。409022元属于金额较大的款项珠海调查公司推荐,且并非用于普通生活开销,小冯无权单独处置这笔钱,其将财产无偿赠与小周的做法损害了小张的合法利益,违背了公平精神。
小周和小冯的婚外情关系违背了我国倡导的社会主义道德,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因此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小冯的赠与行为应当被判定为无效。小张作为财产的合法拥有者以及相关权益人,有权要求小周全额归还,对于小张要求小周退还409022元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各类奖金以及经营所得,均归双方共同支配,这些财产由双方共同享有权益,也需共同承担责任,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半许可的情况下,都无权单独处置属于双方的财产。
法条链接
1.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获取的某些财物,属于双方共有,由双方共同支配: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接受赠予的财产,不过,按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外情”违反法律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需建立良好家风,倡导家庭美德,注重家庭文明的发展。
夫妻双方要彼此忠诚,要互相敬重,要彼此关爱;家庭的所有成员要尊敬长辈,爱护晚辈,要互相扶持,要维护公平、和睦、有礼貌的婚姻家庭氛围。
第三者给予配偶财物,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正当权益,这种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中规定私家调查公司-已婚男竟把共同财产赠小三原配霸气出击维权,若夫妻一方为了处理家庭日常事务而进行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这个行为的效果将同时作用于夫妻双方,不过,如果夫妻双方与第三方另有事先商定的条款,那么这个规定就不适用了。
婚姻关系里,配偶对另一方能够从事的法律行为进行约束丈夫赠与小三房产如何取证,这种约束不能用来对付不知情的第三方。
若不幸遇到类似情况
要时刻记得拿起法律武器
捍卫自己的权益!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帐号